全国首例网络众筹纠纷案:莫因滴水恩,敢欺公道心

2019-11-08 12:01:48 来源:东方头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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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日上午,全国首例因网络个人大病求助引发的纠纷在北京朝阳法院一审宣判。法院认定筹款发起人莫先生隐瞒名下财产和其他社会救助,违反约定用途将筹集款项挪作他用,构成违约,一审判令莫先生全额返还筹款15.3万余元并支付相应利息。(11月6日《北京晚报》)

翻翻朋友圈就知道,目前国内有很多网络众筹平台,而在这些平台上因为各种缘由进行网络众筹的人更是数不胜数,其中以个人或家庭成员遭遇意外或大病求助为主。但是因为这一领域目前仍旧缺乏必要的法律规范和制度约束,所以时不时就被曝光骗捐、诈捐事件。

正因为如此,当全国首例因网络个人大病求助引发的纠纷在北京市朝阳法院一审宣判时,马上引发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全国首例”的背后,也意味着网络个人求助过程中的违法行为,将从法律角度有了司法案例作为参考。因此,这一案件有着很强的警示意义和社会价值。

虽然是全国首例网络大病筹款纠纷,但是这件事的来龙去脉并不复杂。被告莫先生儿子生病以后发起了网络众筹,但是在筹得十几万元善款以后,孩子仍旧病亡了,最终有人举报莫先生一方面把筹来的善款没有积极用于孩子的治疗;二是在发起筹款的时候,隐瞒了真实的家庭财产情况。

这两条,都是违反水滴筹平台筹款规则的,因为根据《水滴筹个人求助信息发布条款》,在发起人有虚假、伪造和隐瞒行为、求助人获得资助款后放弃治疗或存在挪用、盗用、骗用等行为时,水滴筹平台有权要求发起人返还筹集的款项。

此案中的被告人,可谓是竹篮打水一场空,不但要全额退还所筹款项以及利息,同时还背上了“道德污名”。这件事也提醒我们,如果要网络筹款,一定要坚守社会诚信,遵守平台规则,严禁弄虚作假,骗捐、诈捐,否则必然会付出沉重的法律和道德代价。

这一案例对众筹平台、监管部门乃至全社会也带来很多值得思考问题。从政府的角度来看,需要尽快完善立法、加强行业自律;构建募集资金第三方托管机制;建立网络平台与医疗机构的资金双向流转机制,实现筹集款扣划至医疗机构直接用于结算,切实加强爱心筹款的监督管理和使用,避免社会爱心受到伤害。

网友说

@断点——这一行为真正伤害的还是那些需要帮助的人。

@岳子——虽然每次都是不多的捐赠,但也饱含着捐赠者的同情和鼓励,这是爱心的体现。毕竟,互不相识也愿意进行众筹救助是很难得的事情。可是,有些人偏偏要利用平台的某些漏洞,隐瞒欺骗捐赠钱款的善良民众,太不应该!因此,也希望各个众筹平台对每一个提出众筹申请的求助者进行认真审核,相关部门也应该实施有效监督。

@π——捐钱的个人被骗一次没什么,但如果一个真正需要帮助的家庭得不到帮助,将会多么令人心疼。

@Touch——可以和个人征信挂钩,拉入社会信用黑名单。

@别再误封我了——我只捐过一次,确实是比较了解之后才捐的。

(来源:燕赵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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